时间: 2024-07-09 12:36:25 | 作者: 华体会网页登录入口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专注于高端智能控制器、变频驱动器、数字电源以及智能物联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智能硬件、软件及系统控制整套解决方案。公司研制的产品应用于电动工具、家电、汽车电子、人工智能物联网等行业。公司作为国内最早开展变频技术自主研发的企业之一,公司是国内家电变频控制细分市场的领航者,是电动工具、智能生活电器、清洁机器人等行业控制解决方案的创新引领者。凭借科学技术创新、深厚的技术实力、完善的质量管理服务体系,快速的市场响应能力,客户汇集全球行业翘楚。
电控技术:电控技术是运用电子电路实现信息或能量改变的技术,公司在制冷系统控制、加热系统控制、电源控制及检测、电机控制、电力控制、通讯控制、无线控制、流量控制、智能传感、人机交互等电控技术领域均已形成平台化技术。
IOT技术: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AI(人工智能)+IoT(物联网),AIoT融合AI技术和IoT技术,实现物与物、人与物之间的信息交互的物联网平台,融合了感知/采集,可靠传输,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通过射频识别/图像识别、将采集数据通过智能控制器收集/分析处理,结合无线网络/互联网, 将物体的信息实时、准确地传送到云平台,经过大数据分析,提供贴合用户的使用习惯,以此来实现产品的AI智能化。公司积极布局AIoT领域,将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机器学习、物联网等核心技术算法嵌入智能控制,让产品更加智慧。
变频技术:变频技术是采用数字控制器精准控制直流无刷电机、永磁同步电机转速或位置的技术,公司掌握了变频控制的核心软件和硬件技术,并在电流重构、零速启动、无电解电容控制、EMI抑制等多个尖端技术上获得较大突破并不断深入研究和拓展。主要使用在包括电动工具、变频冰箱、变频空调、变频风扇、工业风机、汽车逆变器等,并在不断向其他领域扩展,公司致力成为马达变频控制的行业佼佼者。
机器视觉技术:机器视觉技术是人工智能正在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一个分支,包括了计算机、图像处理、人工智能、信号处理、模式识别等等技术内容。公司依托自身完善的技术平台,研发出具备高精度、高效率、高智能化的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及智能硬件方案。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作为经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致力于研发高性能、节能环保、智能物联的智能控制产品,核心技术团队攻克了无位置传感器永磁同步电机矢量控制技术、单转子压缩机低频脉动力矩补偿技术和高频弱磁控制技术,并成功研发了具备行业竞争力的直流变频压缩机控制器。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自主创新,公司成立了成熟的产品技术体系,在矢量变频控制管理系统、制冷系统控制、高压电源、智能物联、智能识别、智能制造等领域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其中多项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形成了变频控制技术平台、制冷系统控制技术平台、数字高压电源技术平台和智能物联技术平台,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公司依托核心技术优势与研发创新积累,深入把握智能电控行业技术高端化、制造精密化、智能物联化等前沿发展的新趋势,通过成熟的平台化技术快速响应市场及客户的真实需求,不断的提高业务综合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
智能控制器在智能化设备中充当着“大脑”的角色,承担了任务描述和信息传达、控制对象的状态监测、推理决策与控制等功能。近年电子信息技术快速地发展,智能家居、汽车电子、新型消费电子等相关领域对智能控制的需求一直增长,随着下游终端产品日新月异的发展,智能控制器行业将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基于公司掌握核心的BLDC电机驱动技术、PMSM永磁同步电机等自主核心技术,公司2020年电动工具、清洁机器人、小家电产品实现了快速增长。
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概念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助推智能控制器行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加快产品创新迭代,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科技类产品智能化升级。公司积极布局人工智能,物联网领域,将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机器学习等先进核心技术嵌入智能控制,让产品学会“观察、聆听、沟通”,让生活更简单。
同时,国家不断推动低碳、绿色发展模式,提高电器产品能效比,以及持续推动家电和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更新换代;鼓励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产品。公司作为国内最早开展变频技术自主研发的企业之一,已掌握无位置传感永磁同步电机矢量控制技术、无位置传感器交流异步电机矢量控制技术、永磁同步电机转子位置初始检测技术、单转子压缩机低频力矩补偿技术等变频领域多项核心技术,现主要使用在于变频空调、变频冰箱、变频热泵、变频风机等各类智能电器,该变频控制技术能明显提升终端产品能效,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趋势。
为满足客户的真实需求,以提升交付水平、有效提高服务的品质和响应速度,公司一方面扩大生产面积,投入先进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增加多条自动化生产线,提升高端制造能力和产能,为公司的业绩增长提供了保障。另外一方面,加大信息化的投入,如导入SAP为核心的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加强完善自动化生产线MES系统、WMS仓库扫码管理系统等。通过一系列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科学管理供需、生产与库存计划,提升交付质量与效率,实现降本增效。再次,公司加强供应链协同和管理,建立快速应变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增强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产品供应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以上举措提升公司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实现供应链集成、办公协同、制造协同,增效降本,精敏运营,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减少经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智能控制器以自动控制理论为基础,集成了自动控制、微电子、电力电子、传感、通讯等诸多技术门类,将程序控制、信息探测、资源调度、输出执行融为一体,是技术密集型产业,智能电控产品的应用领域广泛。随着智能化和万物智联时代的到来,终端产品不断更新换代,产品将更加智能化、集成化和人性化,为智能电控制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已经成长为万亿美金的巨大市场。同时智能电控行业也面临着技术突破、产品质量提升、市场需求扩大等重大变革,下游智能化终端产品对智能控制器的要求慢慢的升高、功能越来越强大,产品的技术上的含金量和附加值不断提升。
公司依托核心技术优势与研发创新积累,深入把握智能控制器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布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定向研发和制造出高技术附加值、高品质附加值、节能环保、智能物联的智能电控产品。将图像识别、语音识别、机器学习等核心算法嵌入智能控制,赋能产品智慧,让产品学会观察、聆听,懂您心意,让生活更惬意,更简单。目前,公司是家电变频控制细分市场的领航者,是电动工具、智能生活电器、清洁机器人等行业控制解决方案的创新引领者。
智能电控产品作为整机设备中技术上的含金量高的核心零件,应该要依据对应终端设备的具体类别、应用领域、功能型号进行定向研发及生产,行业特点决定了智能电控产品生产企业与下游终端设备客户的联系较为紧密。公司凭借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与高端制造能力,在客户整机新产品的开发初期阶段即开始与其进行技术对接,一方面利用自身技术积累和研发攻关能力针对客户的真实需求定向研发出匹配度高、性能优化的电控产品;另一方面主动为客户提供更先进的智能化思路和控制功能设计的具体方案,帮助客户加强完善新产品的开发,为客户提供集硬件、软件、系统集成为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并通过个人的各技术平台的创新技术优势,给客户产品的智能化创新升级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地适应了智能电控行业客户的真实需求多样化、产品及技术更新快、品质及可靠性要求不断的提高的发展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体业务、基本的产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变化。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在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的大环境下,企业坚持创新驱动,优化产品结构,公司的业务实现逆势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2.74%。突如其来的疫情防控等多因素,各行业客户的开工率都受到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冲击,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率先快速实现了复工复产。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技术平台创新力,提升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凭借在该行业竞争优势和服务能力,稳固现有市场和现有客户、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和新产品、逐步优化客户结构;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制造管理和供应链管理,促使效率提升等方式,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总体目标,实现了公司业绩的较快增长。此外,公司2020年度也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工作,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良性促进。
报告期内,经过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保持了迅速增加。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94,186,704.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73,659,921.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0.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纯利润是167,422,813.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49%。
大型家电及商用电器电控产品:2020年大型家电及商用电器电控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50.22%,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国内冰箱、空调等家电市场行情低迷,主流整机厂商的经营业绩、采购需求下降,也对上游电控部件供应商产生联动影响;其次公司结合市场环境、战略规划、产能情况及自身技术优势,主动减少低利润项目、积极开拓高价值业务。
小型家电电控产品:2020年小型家电电控产品较上年同期增长62.22%,主要是随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和消费升级,以咖啡机、清洁机器人、空气炸锅、烤箱等产品为代表的创新型生活电器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需求旺盛;公司前瞻性地调整战略布局,结合自己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带VSLAM视觉导航、智能物联技术的智能清洁机器人电控产品,及其它各种类型的市场前景好、技术创新的新型智能电控产品,并与多个全球知名创新生活电器品牌商开展深度合作,相应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汽车电子电控产品:2020年汽车电子电控产品较上年同期增长54.66%。主要是公司以自有知识产权的变频技术平台为依托,将应用场景战略性地拓展至车载变频空调,车载变频冰箱领域,该系列新产品主要面向全球知名车载电子设备制造商。
电动工具电控产品:2020年电动工具电控产品较上年同期增长153.46%,主要是公司依托在BLDC控制和电池管理领域的技术沉淀,将应用场景战略性地拓展至电动工具领域,随公司与全球知名电动工具厂商业务合作不断深化,相应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石春和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徐滨先生、刘丽馨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6598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情况、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9,418.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65.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03%。资产总额为142,451.5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4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3,520.7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61.59%。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109,600,000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32,880,000元(含税)。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意见详见公司在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6号),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749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有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0年度企业内部控制鉴证,公司广泛征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公司2020年度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根据审计范围并参考市场行情报价,赞同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真实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依据经营真实的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0,544,723.2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做了鉴证,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4748号)。经审议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0,544,723.2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意见详见同日在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邦智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高于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 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1940.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7365.99万元的11.17%。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也许会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赞同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会议室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其中第5、9、10、11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
(四)上述议案的第1至8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第9至11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6日及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徐滨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6楼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书面信函或传线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1)通过来信请寄: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6楼证券事务部收,邮政编码:51813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6楼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三)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兰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审计报告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109,600,000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32,880,000元(含税)。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线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6598)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利润情况如下:
合并口径: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73,659,921.78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3,966,390.02元。
单体口径: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 173,918,257.0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7,391,825.71元,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695,912.85元,母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4,989,488.08元。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3,966,390.0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109,600,000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32,880,000元(含税)。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都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和投入资金的人的深入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针对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热情参加。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在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在线召开。